民政部:大力开展专项救灾行动“为寒冬送温暖

央视网消息: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援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冬季来临,据气象部门预测,部分地区气温偏低于常年同期。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民政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3月31日)开展“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援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救援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救援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明确举措。这是履行民政基本安全职能的正确定义。这对于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贫困边缘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动员、组织专项救援行动作为当前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协调到位、责任到位、监督有力。民政部门要发挥协调领导作用,及时向管理协调领导机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落实落实部门职责,指导救援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向困难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 二、统筹协调,完善检测机制,着力构建综合救援检测网络,健全指挥调度体系。各地土建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道巡查,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加大对车站广场、商业街、热门景点、桥涵、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在人员聚集场所,科学合理组织临时救助点、求助点,组织发展福利彩票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作为临时避寒场所,做好预保工作。设置救援门,方便遇险群众就近寻求帮助。 Special rescue operations are widely publicized through TV, newspapers, online media, etc. Tents. 3、优化服务,提高救援力度和效果。在救助环节,要加强转介引导,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鼓励、护送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前往救助管理机构;对疑似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核对身份信息并向当地县级防治机构报告;危重症患者立即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对不愿向出口管理机构寻求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必要的食物、衣物等物资,并留下了详细的求助程序。在重新的过程中站内管理,要严格执行站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突发急症的,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将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和临时工等无家可归、走失家庭、因灾害滞留等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咨询、家庭招募援助、遣返服务等,帮助他们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对于找不到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将按规定送往精神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事业单位重新安置。在资源规避过程中,要定期对返乡人员进行回访,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等工作。福利及其他政策;有条件的机构必须开辟专门区域,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提供现场支持。区域中心试点单位要发挥辐射协调区域资源、优化服务供给的引领作用。 4、强化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等文件要求,持续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工作不间断。救援管理机构要加强现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领导领导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救援热线全天畅通。严格执行入境安检要求,认真检查实物情况及时了解求助人员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和公共卫生事件,严格防止危险物品进站。加强对外地看护人员和送往医院救治人员的走访,定期亲自了解受护人员的身心状况。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救援行动,根据当地天气情况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民政部及时进行工作调度。相关工作进展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专项救援行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程序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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